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 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 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 ”遂触树而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