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 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 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