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 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 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