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 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 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