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 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