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