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