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 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 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 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