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 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 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 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 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