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 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 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 年,文公 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