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