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 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