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 不取。其议之。” 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 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 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 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 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 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