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 卿言:“郡国颇被 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 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 ,出禁钱 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 如故。诸贾人末 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 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 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 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 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 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 者,及其 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 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