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 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