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