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 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 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 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 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 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 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 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