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