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 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 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 孝公也,极身无 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 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