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 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 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 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 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 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