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凡说之务,在知饰所说之所敬,而灭其所丑。彼自知其计,则毋以其失穷之;自勇其断,则毋 以其敌怒 之;自多 其力,则毋以其难概之。规异事 与同计,誉异人与同行 者,则以饰之无伤也 。有与同失者,则明饰其无失也。大忠无所拂悟, 辞言无所击排 ,乃後申 其辩知焉。此所 以亲近不疑,知尽之难也 。得旷日 弥久,而 周泽既渥,深 计而不疑,交争而不罪,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,直指是非以饰其身,以此相持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