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 ,而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