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楚昭王,持 美裘二,献 其一於昭 王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欲 之,不与。 子常谗蔡侯,留之楚三年。 蔡侯知之,乃献其 裘於子常;子常受之, 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而 之晋,请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