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 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 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 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