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