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 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