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