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 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 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 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 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