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