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