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 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 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