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意,以刑 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