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 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 诣廷尉。 廷尉责曰:“君 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 买器,乃葬器也, 何谓反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