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