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 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