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