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 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 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