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 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