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 刑罪,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