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 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 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