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 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 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 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 种之事越 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 离,成功而 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 之节也。 是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 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 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 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