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 侯,入事秦,因 以瑕衅,以辅始皇,卒成 帝业,斯 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。斯知六之归, 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 禄之重,阿顺苟合,严威酷刑, 听高邪说,废 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, 察其本, 乃与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 功且与周、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