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日 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 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 以五行为主。’” 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