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 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 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