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 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