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 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 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