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淮 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 使失国蚤死,乃立其三 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山王,阳周侯赐为庐江 王,皆复得厉王 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後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