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阎历诸侯,入事秦,因 以瑕衅,以辅 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公,可 谓尊用矣 。斯知六之 归,不务明政 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 苟合,严威酷刑,听 高邪说,废適立庶 。诸侯已畔 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 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 刑死,察其本,乃与 俗议之异。不然, 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