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 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