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 及系,灌夫 罪至族, 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